高标准农田项目流程全解
行业资讯
小编
发布时间:2025-09-23
浏览: 次
高标准农田项目流程主要包括申报、审批、拨款、项目实施等环节,具体如下:
- 申报:
- 项目库建立: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入库项目需符合相关要求,且实行常态化申报。
-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在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后,完成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材料。
- 项目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规划任务、工作实际等情况,将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 审批:
- 审批主体确定: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地方法规要求,确定项目审批主体。审批主体可以是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受托的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 评审与公示:省、受托的地(市、州、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可行的项目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适时得到批复。
- 拨款:
-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后,镇街、园区等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市级补助资金拨款。
- 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等。承担高标准农田任务的市、县应设立 “高标准农田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超进度拨款。
- 项目实施:
- 组织施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建设期一般为 1-2 年。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条件、合同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报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 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对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情况会同项目法人及时协调解决。
- 项目公示: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现场、乡镇政府、村级公示高标准农田项目相关信息,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牌和国家标识。
- 监督检查:省农业农村厅通过 “四不两直” 方式定期开展穿透式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等工程质量问题和监理不履职等典型问题。
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具体如下:
- 田块整治:通过客土填充、表土剥离回填等措施平整土地,合理调整农田地表坡降,改善农田耕作层,解决田块细碎化问题,提高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和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
- 土壤改良:结合日常农业生产加强土壤改良培肥,如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等,切实提高耕地地力,实现 “三提升” 中的提升地力目标。
- 灌排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田间灌排体系,包括灌溉渠道、排水沟、泵站、水闸等设施,提高农田的灌溉保证率和排水能力,增强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实现 “两通” 中的通水要求。
- 田间道路建设:修建田间道路,包括机耕路、生产路等,确保道路硬化,满足农业机械和农产品运输的需要,实现 “两通” 中的通路要求,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因害设防,合理采取岸坡防护、防风防沙等工程措施,营造农田防护林带,提高农田防护和水土保持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 农田电力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农田电力设施,如输电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为农田灌溉、排水以及农业机械化作业等提供电力保障,提高农业生产的电气化水平。
- 农业科技应用:鼓励高标准农田经营主体自主推进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墒情虫情自动监测、智慧气象服务等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装备,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益。
- 建后管护: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对农田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缮,确保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申报高标准农田项目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符合农田建设规划:项目需与农业发展、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规划衔接,确保能够上图入库。新建项目须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选择,改造提升项目优先选择已建高标准农田中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等的区域。
- 项目科学合理: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资金需求等要科学合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 建设成效明显:原则上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开发。若受自然条件限制,可在同一流域或灌区范围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建设后能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 相关主体支持:要提前广泛征求项目所在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取得支持,并吸纳合理意见。
- 具有良好基础:耕地和水资源丰富,环境承载力强,农田工程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农业产业发展有基础,项目运行管理机制较好,立项后能够及时组织实施。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域不能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中禁止立项的地块,不能属于存在 “非农化” 及 “非粮化” 问题的地块。
- 可实现新增耕地:每个项目都要有新增耕地,所有项目耕地质量等级都要有所提升。